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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证考试_ 第二十章 护理伦理

2015-04-08爱医培训

第二十章 护理伦理

考点护士执业中的伦理具体原则

具体原则有:

(1)自主原则。

(2)不伤害原则。

(3)公正原则。

(4)行善原则。

考点自主原则

自主原则是指自我选择、自主行动或依照个人意愿作自我的管理和决策。

考点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原则是指不给病人带来本来可以避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损伤、疾病甚至死亡。

考点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以公平合理的处事态度对待病人和相关家属、其他病人以及直接或间接受影响的社会大众。

考点行善原则

行善原则:是指医护人员对病人直接或间接履行仁慈、善良和有利的德行。

考点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依法应当事有的权利

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1)享有获得物质报酬的权利。

(2)享有安全执业的权利。

(3)享有学习、培训的权利。

(4)享有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5)享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6)享有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考点护士的义务

护士的义务有:

(1)依法进行临床护理义务。

(2)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3)正确查对、执行医嘱的义务。

(4)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5)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

考点违反法定义务的表现

违反法定义务的表现: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3)泄露患者隐私的。

(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考点病人的权利

病人的权利:

(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

(6)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

(7)病人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8)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9)请求回避权。

考点10 病人的义务

病人的义务有:

(1)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

(2)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医院秩序。

(4)保持和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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