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临近,爱爱医搜集了一些考试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1.定义:凡符合用药目的或达到防治效果的作用称为治疗作用。
2.分类按治疗目的分为:
(1)对因治疗:针对病因治疗称为对因治疗,也称治本。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2)对症治疗:用药物改善疾病症状,但不能消除病因,称对症治疗,也称治标。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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