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职称考试

考试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考试资讯>考试指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违规的认定方法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违规的认定方法

2015-11-16爱医培训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违规的认定方法


    违反本办法,考生有下列情形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考试、取消单元考试资格、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考场纪律、影响考场秩序;


(二)传抄、夹带、偷换试卷;


(三)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身份证明、学籍等;


(四)伪造有关资料,弄虚作假;


五)其他严重舞弊行为。


    考生由他人代考,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经执业注册的医师,应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处理;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人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以各种欺骗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应收回其《医师资格证书》,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不予受理其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申请。


  版权声明:
  本网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
  行删除处理。

评论

评论的时候,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问明,多给文档分享人一些支持。

发表评论

友情链接:
爱爱医 |  考试宝典 |  文都网校 |  医学教育网 |  环球网校 |  医学考试网 |  灵知传媒 |  医路伴 |  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  人卫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