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
注意事项:
现场缴费
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4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4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2014年5月17、18、24、25日,其中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44个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7日、18日,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73个专业的考试时间为5月17、18、24、25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下发,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有任何不确定的事宜,以当地考点的通知为准,或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版权声明:
本网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
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