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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新要求

2018-07-27爱医培训

辽宁省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定于7月30日-8月13日,爱医培训整理《辽宁省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新要求》,希望大家了解。

辽宁省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新要求

新考生(含异地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详见附件4)。

(1)选择审核点为本溪、辽阳、盘锦、铁岭、朝阳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他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药学(中药学)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5)原件,报考人员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6)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2017年辽宁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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