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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关于认定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补办须知

2018-07-03爱医培训

医师资格证书如果丢失一定要及时补办,本文为爱医培训分享“河北廊坊关于认定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补办须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适用范围

通过认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丢失需要补办者

二、提交的材料

1.当地公开发行报纸刊登证书丢失声明,满一个月后的报纸原件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无学历不用提交);

3.1998年6月26日以前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上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呈报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如评审表丢失,请提供当年评审文件;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上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处707房间(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电话:0311-66165717);

3.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后补办《医师资格证书》,并下发至各相关市或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以上内容是爱医培训分享河北廊坊关于认定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补办须知,更多考试辅导与资讯请关注爱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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