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医师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3月26日下午—4月9日(节假日休息)
为避免审核现场拥挤,将各地区、各单位考生的现场审核时间作了统一安排,详见附表:《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由于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上传照片,因此,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之后才可以到现场审核,现场不采集照片。
重要提示:报名网上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小2寸白底证件照,图像清晰。侧身照、艺术照、生活照的照片以及图像模糊不清的均不合格。有上传不合格照片的考生必须重新上传。二、现场审核地点:
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即鞍山市体检中心)五楼会议室三、现场审核的方式:
在诊所、门诊部、卫生所实习(试用)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审核。上述机构以外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专人带领本单位的考生到审核现场集体办理,不受理考生个人的审核。集体办理的除按照规定时间外,可在“鞍山医师资格考试”QQ群联系预约办理。
四、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材料所需的打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返还考生,复印件留下);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不论往年是否报过名,均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现场审核时,以下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1991年以来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此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示:
1)应当在到现场审核的前1—3天查询下载该备案表,如果提前查询下载,有可能导致现场审核时网上学历验证时间失效。2)省外大、中专学历,学信网上不能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均需提供学历档案原件。
5、《考生身份、学历书》一份;6、《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一份;
7、《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一份(助理考执业的不用提交此表);1)报名时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满1年是指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014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试用期可截止到2015年3月**日满1年。2014年毕业的考生,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需提供两张:张的试用期截止到2015年3月20日,第二张的试用期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两张考核证明的试用期时间相加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另外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方可报考。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不许缺项、涂改,签字之处不许他人代签,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医院科室章无效。
4)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8、2014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一份(试用时间应当符合报考规定:大专2年,中专5年,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日期计算);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每名考生一份
执业机构隶属于各县(市)、区卫生局管辖的,应首先到县(市)、区卫生局医政科复核执照副本原件,确认该执照在年审有效期内,并在该复印件上注明“该执照已通过年审,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县(市)、区卫生局医政科公章;市卫生局直管的医疗机构不需到县、区盖章,可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直接到审核现场。
11、报名、考试费用:报考执业医师:300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280元
五、要求1、不得使用虚假、伪造学历报名,对在报名中使用虚假、伪造学历的考生及为其提供《考生身份、学历书》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此通知及所有表格均可在“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的“医师资格考试”专栏下载。3、此期间如有重要通知,我委会将信息及时发布在“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的“医师资格考试”专栏,请各位考生和单位随时关注。
2015年3月19日
鞍山市2015年执业医师现场确认时间公告
附件:1、考生身份、学历书
2、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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